一、概况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面积76平方公里。现在开发建设规模面积达12.89平方公里。园区以“高新工业园区、生态宜居新城”为发展定位,以梅州城市副中心为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稀土深加工及产品应用三大产业,以及发展新能源、新电子、新材料、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至2013年12月底,园区已投入资金约28亿元,园区首期4.03平方公里已基本开发完成,已建成标准厂房、宿舍、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创业广场等面积约32万平方米,道路24公里,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110KV输变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已建成使用,新梅江大桥、220KV输变电站、园区职校分校等重点项目正在推进。园区二期已批已征土地5924亩,可供储备土地3705亩,其中商住用地605亩,工业用地3100亩。
二、现状
随着省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实施,穗梅两市加大了园区的开发建设力度,由广州市主导园区的开发建设,园区经济指标快速增长,招商引资有新成效,载体建设有新提升。至2014年5月底,园区累计共有入园企业130家,投产企业94家(规模以上企业51家)。今年1-5月份,规模以上企业预计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29.13亿元,同比增长26.54%;实现工业增加值8.01亿元,同比增长26.63%;税收达到1.50亿元,比增32.70%.
三、优惠政策
(一)地价优惠。工业用地出让价按国家最低限价144元/平方米挂牌出让,出让程序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租赁园区标准厂房及宿舍按3元/㎡为基数,根据税收贡献率的大小给予优惠,厂房及宿舍的租金最低可低至1元/平方米每月。
(二)财政扶持。对年应征且入库税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在开始缴纳生产环节税收的次年起连续3个日历年内给予企业特别数额专向性扶持资金。
(三)规费减免。对生产性企业和扩建生产性企业,在项目立项到投产后五年内免(减)收取行政事业收费及其他规费共23项。用水不起过1.2元/立方米(不含排污费);用电给予财政补贴。
(四)水电优惠。园区未实施限电措施,工业用电按南方电网目录电价分时段计价:每千瓦时高峰0.93元、平段0.575元、低谷0.303元;并在企业缴纳生产环节税收的次年起3年内,在适当数额的总额内,市财政每度电给予0.05元的补贴。水费最高不超过1.2元/立方米。
(五)用工保障。梅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月。全市约有劳动力262万人,每年新生劳动力约5万人,可为外来投资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六)其他优惠。实行养老保险补贴、给予投资者子女就读便利,保障企业用工,为职工提供至梅州城区及周边县城的免费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