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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8条”助中小微企业融资

2015-7-7 14:56:02      点击:
      投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广东近日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8条措施,加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意见》,广东省政府在未来两年,省财政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政资金支持。
  组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
  《意见》总共提出了18条措施,加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7个领域。
  《意见》指出,按照统一系统、分市建设的模式,加快建设“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查询和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
  其中,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质押物导致贷款难的问题,《意见》规定,将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介绍,将在地市组建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并且将和银行协商执行不高于上年度全省银行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收取的担保费年化率不超过2%,并且不收取贷款保证金。此外,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将为各市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支持,中小微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各市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支持。
  姚德洪还表示,为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省财政资金通过按贷款金额的3%到10%的比例拨付风险准备金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征信支持。
  据介绍,2014年以来广东全省已安排财政资金支持4个地市和5个县区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补偿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支持中小企业1600多家次,贷款金额共1300多亿元。姚德洪透露,下半年广东将支持省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补偿基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
  以66亿财政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
  副省长刘志庚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广东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政资金支持,2015年至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
  这66亿元的专项资金如何分配?省财政厅总会计师钟炜介绍,主要涉及到12个方面,其中24.3亿元支持省级和地市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11.7亿元安排用来支持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10 .2亿元将用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此外,《意见》还在创新融资方面做了规定,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注册企业名称或营业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金融”等字样,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实现中小微企业股权众筹的登记确认和流转交易。
  政策解读
  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政府基金让渡50%净收益,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
  为缓解和解决中小微企业过度依赖间接融资、贷款难度大的问题,《意见》明确将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采用基金的财政出资收益让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
  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省财政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同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争取募集放大社会资本10倍以上。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财政将统筹安排6亿元,支持创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中小微企业,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中小微企业。
  壮大创投、风投及天使基金规模。充分发挥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平台作用。
  《意见》强调,财政出资部分,在退出时将50%的净收益依法让渡给基金的其他投资方。政府通过让渡收益、共担风险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向中小微企业倾斜,提高放贷信心。“亏了,政府一起分担,赚了,财政出资部分的净收益让渡出来,还利于民,带动社会资本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有关负责人说。
  中小微企业缺抵押物
  银行不愿贷怎么办?
  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与银行共同分担贷款损失
  中小微企业常常因为没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够的问题而导致贷款困难,为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放贷信心,《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强化融资保险和担保等征信支撑。
  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省财政将安排10.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地级以上市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我省通过支持地市设立风险池,在授信方面体现放大作用,万一出现问题,政府也会分担补偿,从而增加银行、担保等机构的信心,增加贷款融资。
  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意见》还要求发挥保险的融资担保和征信功能方面,遴选一批保险公司和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融资服务。支持地级以上市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对投保贷款保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资金按一定比例补贴保险费用,对产生不良贷款的本金损失部分,保险公司、银行和资金按比例共同分担。
  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或再担保机构。省财政将安排24.3亿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在各地级以上市分别建立1-2家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或再担保机构,以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增强银行贷款的信心,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难度。并明确,财政资金净收益全额让渡给担保机构的其他投资方。
  有哪些创新融资工具可用?
  试点互联网股权众筹,激活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等
  《意见》还提出通过创新各种融资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主要包括:
  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
  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支持力度,针对银行办理小额票据贴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遴选3家银行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试点利用跨境人民币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激活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鼓励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新型抵质押融资。
  66亿元专项资金怎么花?
  24.3亿元 支持省级和地市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
  1.5亿元
  大力发展小贷保证保险业务;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司法救助;强化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的支持力度等
  2亿元 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
  5亿元 支持发行企业债等,拓宽企业发债融资渠道
  5亿元 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6亿元 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
  10.2亿元 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11.7亿元 支持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